《若干举措》共包括14条内容,可以归纳为5大类:
第一类是降低企业负担政策,包括第一至第三条。主要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加大援企稳岗、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角度,多措并举来降低企业负担,降低用工成本,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克服困难、渡过难关。
第二类是稳定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包括第四至第八条。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一直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今年,全国应届毕业生874万人,我市应届高校毕业生近17万,均创历史新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不断加大。为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明确提出了5条措施,包括鼓励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基层岗位开发、高校扩招、自主创业等全方位的支持政策,着力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缓解“就业难”问题。
第三类是稳定农民工就业政策,包括第九和第十条。农民工群体是稳就业的重要内容,也是受疫情影响比较突出的群体。主要针对吸纳农民工就业、支持农民工返岗问题,提出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返岗费用补助两项措施。
第四类是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主要是第十一条。为了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疫情期间暂停了线下培训。为鼓励企业开展线上技能培训,通过培训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能力,明确提出了将线上培训纳入补贴范围。
第五类是就业服务政策,包括第十二至十四条。主要围绕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促进人岗对接,通过给予线上招聘活动补贴、职业介绍成功补贴、开展高校学生就业指导、完善高校就业服务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
01阶段性免减缓社会保险费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自2020年2月起,对企业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负担。 一个是“免”。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一个是“减”。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4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以及2月至6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 一个是“缓”。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在减免政策执行期内,可以缓缴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缓缴期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 预计政策实施后,2月份至6月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共减收114.4亿元,其中养老保险106.4亿元、失业保险4.1亿元、工伤保险3.9亿元。在养老保险基金减收的106.4亿元中,大型企业减收15.3亿元,占14.4%;中小微企业减收91.1亿元,占85.6%。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为减少环节,方便企业,社保费减免政策在经办落实上,无需企业申请,直接由人社部门经办机构按照政策执行。 02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2号),返还条件中的裁员率由3.5%放宽至5.5%,申请时30人以下企业放宽至20%。同时,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返还基数,由自有员工扩至劳务派出人员。预计全年返还6亿元,比预算多支出1.2亿元。同时创新经办方式,对防疫物资生产保障、复工复产等企业,免除申报程序,公示后直接返还资金;在社保网厅设置弹出窗口,企业只需点击“一键申报”即视为提出申请,经所在参保区公示后返还资金。 03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2015年,人社部将调整周期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2050元,在全国列第五位(前四位分别是上海、深圳、北京、广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本市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04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为了引导应届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明确提出对本市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在具体经办上,企业无需事前申报,只要稳定就业满三个月后,根据就业登记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信息,直接向区人社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这项政策预计将帮扶4万名应届毕业生就业,降低企业成本4000万元。 同时,小微企业、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由现有的“0+1”“1+1”,统一延长为“3+1”,即给予最长3年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 05给予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对暂时难以稳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鼓励他们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明确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最长2年社保补贴。 06增加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 为了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明确提出各区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设置工作经历限制,增加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数量。同时,还将积极争取国家人社部支持,增加“三支一扶” 招募计划,增加招募岗位数量。 07对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支持 创业不仅可以解决创业者本人的就业,还可以增加就业岗位,带动更多人就业,具有就业倍增效果。为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特别是缓解创业初期的资金难题,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行加力加码,明确提出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最高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最长3年。对大学生租房创业的,给予每月最高2500元房租补贴。对首次返乡入乡创业的大学生、农民工,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08鼓励企业招用农民工 为帮扶农民工群体就业,缓解各类企业缺工问题,对企业新招用农民工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户最高补贴20万元。在具体经办上,企业无需事前申报,只要稳定就业满3个月后,根据就业登记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等信息,直接向区人社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预计将帮扶4万名农民工就业,为企业减轻用工成本4000万元。 09给予企业返岗复工包车费补贴 为了帮助企业复工复产,解决外地务工人员返岗困难问题,提出对通过包车、拼车接回外省市农民工的企业,按照包车拼车费用的50%给予企业补助,最高每人300元。预计将帮扶10万名外地务工人员顺利返岗,减轻企业负担3000万元。 10支持企业开展线上培训和以工代训 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既是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焦的有效方式。在暂停全市线下职业技能培训的背景下,鼓励企业利用返岗前停工、外地职工返岗后隔离和职工业余时间,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长3个月。企业向坐落地区人社部门提交培训计划。区人社部门及时对企业培训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培训计划的合理性、线上培训平台的真实性及职工身份等。申报材料、培训过程合规的,按程序拨付。 11给予线上招聘补贴 为做好就业人岗对接,积极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支持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根据招聘会规模给予每场最高2万元补贴。对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线上免费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成功就业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这些补贴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区人社部门申报,只需提供线上招聘活动、职业介绍服务的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即拨付补贴,预计疫情期间将帮扶4万人通过线上介绍成功就业。